【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於2006年間被控,涉犯東森媒體科技股票內線交易,共賺取上千萬元差價。一審獲判無罪,但二審與更一審,均被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各判3年4月。
最高法院2016年第2度發回更審,認為應查明王是否符合《速審法》減刑等事項,高院更2審今天(22日)上午判他無罪。檢方可上訴。對此,王令麟則回應,「合議庭公正審判,還我清白」,讓他再次獲得無罪判決、沈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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