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監察院調查台大校長人事案爭議,通過對<教育部>和<台大>的糾正案,認定利益迴避資訊,揭露上不完整,不歸咎遴委會。調查發現,管中閔<獨董>身分,是獲得校長批准才開始,雖符合規定,但<審計委員>和<薪酬委員>兩個職位,卻是事後才追認批准,違法兼職在先,監察院痛批台大作為高教龍頭,長期輕忽規定,教育部也沒有盡到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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