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為了因應台灣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升溫後,與疫情相關的假訊息不斷出現,台北地檢署根據高檢署指示,指派2名主任檢察官及12名檢察官成立「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專責小組」,劃分責任區以迅速即時掌握散播假訊息情資,從嚴、從速查緝。
台北地檢署表示,對於恣意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造成社會不安、民眾恐慌搶購等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的情事,台北地檢署將透過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主動與警政、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或權責機關密切聯繫,積極配合各地稽查狀況。散播有關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導致損害公眾或他人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若有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之散佈謠言,影響公共安寧等情況,則將交由警方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