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股票上市公司億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43),被控與另外開設煤炭貿易公司的億麗監察人陳建飛進行5筆假交易,讓陳建飛能從億麗借款10億元,雖然陳建飛隨即還,億麗並無實質損失,但因為有不實會計科目登載,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商業會計法及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鍾維翰27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兵分12路進行搜索,並帶回億麗董事長黃明和、副董事長林燈貴、總經理冷錫光、財務副總經理陳意鈴、陳建飛等5名被告及6名證人,今天(28日)凌晨訊後諭令黃明和、林燈貴各以30萬元交保,冷錫光50萬元交保、陳意鈴20萬元交保、陳建飛100萬元交保。
檢調表示,陳建飛除了是億麗科技監察人外,也是英屬維京群島商Efficiency、香港商New Funding公司負責人,因從事煤炭貿易有資金需求,知道億麗科技帳面有大筆現金資產,想向億麗科技套取資金運用,因此以億麗科技名義向Efficiency買進煤炭,億麗支付貨款後,再由香港商New Funding向億麗以稍高價格買回煤炭,以此進行5筆假交易,億麗科技每筆收取200萬元到500萬元利息。但億麗科技卻以「其他應付款」、「暫收款」、「佣金」名義,進行不實會計科目登載,黃明和等人涉嫌配合文件簽章,讓陳建飛以此手法在2014年到2015年間向億麗借款10億元,陳建飛雖然在兩個月後隨即清償10億元,億麗無損失外還賺到千萬元借款利息,但此行為已涉犯證交法財報不實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