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被控觸犯港版國安法保釋中的香港壹傳媒主席黎智英,29日辭去集團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同一天裁准黎智英交保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透過書面說明准予保釋理由,表示因為控方指控黎智英涉嫌違反國安法,包括在7月、8月主持的節目上向外國提出「請求」等,但這些言論都是意見與批評多過「請求」,證據不夠強因此有可爭議空間,而且交保條件讓法庭相信黎智英不會在保釋期間觸犯危害中國國安等行為,因此准予保釋。
黎智英是在本月3日遭警方以涉嫌詐欺罪逮捕,後來又被追加指控「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3日獲高等法院准以1000萬港幣交保,但保釋條件包括必須居家候審,而且不得使用社交媒體,也不可以任何形式接觸外國官員。由於這是首件港版國安法案件,很可能會送到中國審理,黎智英獲准交保後,立即引發親中國陣營批評,質疑他會棄保潛逃。
法官表示,黎智英甚至表示願意依照法庭要求,戴電子裝置接受警方監視其行蹤,不過律政司認為這項措施不可行,才改以居家候審。港府律政司針對准予交保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將於31日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