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鈕承澤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案,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將判刑4年,由於鈕承澤仍聲稱兩人當下有情愫,堅稱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因此在今年5月8日上訴高等法院,高等法院經過半年審理,預定12月2日上午10點進行宣判。
鈕承澤是在2018年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臨時取消工作會議,並改成在家中聚會,還請劇組主管帶被害女子到場,眾人飲酒用餐至隔天凌晨,而在劇組人員和鈕承澤的友人陸續離開後,鈕承澤趁與被害人獨處時,將被害人強壓沙發上以手指性侵得逞。檢警從被害人的胸口驗出鈕承澤的口水DNA,受害者身上也有遭到性侵的傷害,但鈕承澤認為檢警認定與事實不符,仍堅稱他當下主觀認為雙方有情愫,沒有故意性侵意圖。不過台北地院審理時,鈕承澤曾向被害人提出60萬和解金,但遭到被害人拒絕,後續他加碼到200萬元,終達成調解,但被害人在全案辯論時,向合議庭表示鈕承澤願意賠償只是為了求得輕判,並非真心悔過,因此不願意原諒他。台北地院因此不採信鈕承澤的辯解,於今年4月14日依強制性交罪判鈕承澤4年徒刑。
不過鈕承澤不服台北地院判決,並在今年5月8日上訴高等法院,鈕承澤堅當時他主觀認為雙方有情愫,因為他接近被害人時,她的反應並未強烈抵抗,並稱被害人以極輕微的動作推卻,因此他無從判斷被害人真意,雙方認知有差距,不代表自己犯罪。(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