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今年7月底被踢爆強迫社工每個月必須回捐薪資,社會局稽查後要求該協會必須在1個月內返還,不過卻再度爆出後續問題。晚晴婦女協會竟然強迫社工簽離職切結書,還寄存證信函要她3日內辦理離職,否則要以曠職解雇,讓社工相當崩潰,懷疑是遭到協會報復。高雄市議員黃捷今天(21日)偕同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召開記者會,痛批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近10年來已有超過20名社工被迫薪資回捐,總回捐金額超過百萬,但該協會至今卻仍無人出面向社會解釋和致歉,「無良、吃人夠夠,剝削社工無極限!」,是社福界有史以的最大醜聞。黃捷強調,社福界要求社工回捐薪資是長年陋習,呼籲高雄市社會局公開違法機構名單,並希望中央立委共同連線,要求衛福部針對違法機構制定退場機制。
郭志南則表示,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楊姓總幹事要求一名社工簽離職切結書,讓該名社工情緒激動差點想不開,而晚晴婦女協會要求社工薪資回捐的手法一變再變,原本薪資3萬4千元,只匯款入帳2萬7千元,後來因為怕稽查,又改成發薪後發紙條寫金額指定匯款,現在又變成領現金回捐。
對此,高雄市社會局專委黃慧琦表示,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強迫社工每月回捐薪資案,第一批8人已返還,3人有收據還沒還,另8人沒收據,社會局將進一步協助討回外,由於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已經違反委辦機構的勞動契約,記點制將扣違約金3500元,但社會局坦言罰則太輕,將檢討契約對此規範,加重違約金計罰規定,後續公開招標時對此類型機構也會嚴加控管,特別重視機構過往是否提供社工友善職場環境。
而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前任理事長沈玉玲,之後也在高雄市議員黃文益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澄清,她表示自己兩年多前經介紹,接下理事長一職,但她未經手過問會務,屬於無給職,今年7月看到媒體報導,才知道協會強迫社工薪資回捐,她「不支持也不接受」,因此於今年9月5日辭職,沒想到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竟私刻她的印章發存證信函,如今她成為此案箭靶,讓她不得不出面澄清,並表示協會做法造成她名譽受損,不排除依法提告。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總幹事楊承恩則表示,社工自殘案已經達成協議,因此他不便回應,但仍表示是因為對方到職後表現不佳,因此才要解雇,會給予資遣處理。至於返還設社工回捐薪資,他聲稱已經處理差不多了,因此不方便回應。
不過楊承恩理直氣壯的表示,協會營運有房租花費等成本,本來就需要錢,是因為補助不足才會有這個問題,但被媒體問到為何協會經營成本要由社工薪資補助、社工總共回捐多少錢等細節時,楊承恩僅表示社工沒辦法補貼那麼多,稱不曉得、沒辦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