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國民黨實施黨公職人員募款責任額制度成效不彰,因此國民黨決定將此業務改由組發會接手,組發會決定重新調整地方黨公職人員的應收額度,並規劃採取分等級辦理,預計1個月後重擬辦法報中常會通過後,自民國110年度起實施。
國民黨現行地方黨公職人員年度募款責任額度,直轄市長200萬元、縣市長100萬元、直轄市議長100萬元、縣市議長50萬元、直轄市議員20萬元、縣市議員10萬元、鄉鎮市長10萬元、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5萬元、地方黨部主委50萬元、各區黨部主委10萬元,由於部分地方議會議長向國民黨黨中央抱怨,表示責任額度只有直轄市、縣市長以及議長才繳得起,讓議長苦不堪言。對此國民黨組發會主委李哲華表示,現行額度確實偏高,未來會在蒐集意見後,重新調整到大家可以接受的金額,之後公告實行後,凡是未履行募款義務的黨公職人員,就會被公布名單並停權處分,直到前帳還清才能復權,享有被提名參選公職的權利。
至於109年度以前未上繳的舊帳部分,李哲華表示由原主管單位行管會負責追討,組發會將只處理110年度以後的新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