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衛福部食藥署今天(5日)正式公告修正「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規定」,未來手搖飲不只必須標示總糖量,總熱量也得一併標示。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過去手搖飲僅需標示總糖量,但另外加入的珍珠、布丁、仙草等配料熱量卻無從得知,因此未來手搖飲必須將配料熱量一併標示,業者可以提供可能範圍的最高值來標示,但不得超過實際數值的兩成。
另外在「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過去以紅、黃、綠燈作為咖啡因含量標示外,現在業者也可以以該杯飲料總咖啡因含量之最高值,並加註「最高值」的方式標註。而蔬蔬果品名飲料的部分,新公告的內容明確要求果蔬汁含量應達百分之十以上,才能以該果汁做為品名;果蔬汁含量未達百分之十者,品名應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未含果蔬汁者,應於品名標示「○○風味」或「○○口味」字樣。新標示規定將在明年一月一日將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