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跨黨派立委集體貪瀆案震驚社會,太流董座李恆隆因為多年來與遠東集團老闆徐旭東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不滿最高行政法院於2013年判決確定恢復太流公司40億元增資登記,等於確認遠東集團為SOGO最大股東,因此向多名立委行賄。台北地檢署偵辦時查出,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前立委徐永明及立委助理收賄超過5000萬元,並向經濟部施壓推動《公司法》第9條修法,撤銷增資登記。北檢將涉案的5名立委及助理以及涉嫌行賄的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等12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檢察官考量李恆隆在偵查中自白行賄,因此讓他轉為污點證人,並建請法院未來審理時,依《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予以減刑。
檢察官查出,李恆隆分別行賄蘇震清2580萬、蘇的助理124萬、廖國棟790萬、廖的助理丁復華180萬、陳超明100萬元、陳的助理梁文一50萬,至於徐永明原本和李恆隆期約收賄,卻因故沒拿到賄款。而李恆隆在偵查中坦承行賄綠委蘇震清、藍委廖國棟、陳超明、時任時力立委徐永明等各黨立委,檢察官認為李恆隆自白犯罪,因此建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5項、《證人保護法》第14條第1項等規定減刑。(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