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日前監禁高雄未成年少女的31歲嫌犯羅育祥,前年也犯下下藥性侵2名少女並錄影的罪行,並在今年7月被台北地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10年徒刑。羅育祥落網被高雄地院裁定收押禁見,台北地檢署並在7日召開視訊偵查庭,訊問羅育祥確認已收到被判刑的前案判決書,羅育祥表示不上訴、願意在高雄服刑,因此台北地檢署未來可能會囑託高雄地檢署代執行發監事宜。
2018年羅育祥任職保全公司區經理時,利用負責面試保全員之便,在人力銀行網站蒐尋急需打工求職的少女,再以提供面試機會為由引誘上鉤。羅育祥在2018年5月時,以動物用麻醉藥品摻入飲料,迷昏2名前來打工求職的未成年少女後性侵,並拍下不雅影片。台北地檢署偵辦此案時,曾向法院聲押羅育祥獲准,但2019年1月起訴後,由於羅育祥認罪,因此台北地院裁定羅男5萬元交保,檢方則以羅育祥與女友吵架就會找少女犯案報復,有心理問題卻拒絕就醫,恐有再犯之虞建請羈押,但遭法院駁回。(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