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高雄市政府今天(4日)上午舉行嚴重特殊傳染性性肺炎第36次應變會議,由市長陳其邁親自主持。而高雄市衛生局長黃志中會後受訪時表示,對於八大場域戴口罩的規範,過去中央有訂出來,但是並沒有罰則。上個禮拜中央已經授權地方自行規範,經過高雄市衛生局研商後,已經跟市長陳其邁報告,之後將針對第一類、第二類的場域內未戴口罩者進行裁罰,其他的部分則是輔導改善。
第一類就是指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等,包括社區及自住型的。第二類則是指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而且不只搭捷運沒戴口罩要受罰,包含公車、輕軌、計程車都適用。其他像夜市這些地方,目前在相對低風險的情況下,就輔導民眾盡量戴口罩。
在高雄市長陳其邁裁示同意後,衛生局將報請中央核定並確定實施日期。至於裁罰金額,則在3千元至1萬5千元間。(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