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因涉嫌挪用一馬公司的前子公司「SRC國際」4200萬令吉(約新台幣2.9億元)到私人帳戶,觸犯濫權、洗錢、背信等7項罪名,上月底遭判刑入獄12年,並繳交2.1億令吉(約新台幣14.5億元)罰款。不過馬來西亞檢方認為法官判太輕,已在7日以電子文件提出上訴,希望能加重刑罰。納吉的律師也在7月30日時針對刑罰提出上訴。
馬來西亞檢方表示,認為法院對納吉判刑不足,因此提起上訴,要求對納吉涉及的7項指控處以較重的刑罰。(照片來源:Najib Razak 臉書/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