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今年4月,一名蕭姓女子下樓倒垃圾時,巧遇送飲料給男鄰居的美食外送員,由於蕭姓女子與該名男鄰居有宿怨,因此女子向外送員謊稱該名鄰居近期才返國,是居家隔離對象,要外送員將飲料放在大門口,讓鄰居自行下樓領取。而該名鄰居疑惑為何遲遲未收到餐點,致電詢問後才得知蕭姓女子對外散布他在居家隔離的不實謠言,氣得提告。原本消姓女子還否認有跟外送員散佈此訊息,但辯詞被外送員戳破,檢方調查後確定男鄰居居家隔離一事並非事實,台北地檢署依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誹謗罪起訴蕭女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當中第14條明文規定,散播有關疫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導致損害公眾或他人,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萬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