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在8月6日時,發出一份長達6頁的人權調查文件,要求香港政府回應27項香港人權與自由法治的問題,其中包過解釋港版國安法是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謂「分裂」、「顛覆」、「恐怖活動」等字詞的明確定義、港版國安法立法過程是否透明、尊重民意,以及交代香港警察越權濫用暴力、香港媒體的新聞採訪自由受到箝制,以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遭取消參選資格等。
這份文件要求香港政府解釋管理港警使用武力的法條,並交代去年11月12日時,有港警高層下令指揮警員朝示威者頭部開槍的事件,以及眾多申訴被拘捕的香港民眾在獄中不明原因死亡、自殺,以及遭受酷刑虐待等情事。另外也要求香港是否有積極採取足夠的獨立調查機制,提供市民在港警濫用公權力的情況下自救。
而媒體記者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被迫趨於自我審查,外國記者甚至被拒絕延長工作簽證,新聞工作者、學生記者、政治人物以及人權倡議者遭受人身傷害、駭客攻擊,還有恐嚇威脅的情況。
人權調查文件更指出香港民間集會申請,多次遭香港政府以不合理的理由回絕,要求香港政府解釋外,大量示威者遭港府拘捕、起訴、定罪,還有港警是否需要朝市民發射會對人體造成刺激性化學物質的水砲,以及港警以實彈向示威民眾射擊等問題,要求香港政府做出解釋。(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