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大同公司於30日舉辦股東常會,投保中心派員出席參與會議,期間大同公司臨時於會議中宣布刪除部分股東之表決權,投保中心表示,本次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並於當場表示異議,但大同公司均未有回應,本次股東會是我國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投保中心表達遺憾並嚴厲譴責。
投保中心表示,投保中心派員出席大同公司於今(30)日召開之股東常會,針對該公司限制法人股東指派出席之代表人數、未提供適當場所亦未給予股東充分表示意見之權利,以及任意剔除股東表決權(包含涉及陸資而經該公司提起訴訟之外資帳戶股數、未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申報之股數與福邦證券徵求之委託書等)等情事,投保中心認為本次股東會之召集程序及決議方法均有瑕疵,已於股東會場表示異議。
投保中心說明,大同公司就涉有疑義之股權數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即逕自剔除各該表決權,因該公司係自辦股務,相關程序均由公司一手主導,造成本次股東常會改選董事結果係由公司方全盤獲勝,且股東於會中所提出之諸多質疑,均未獲公司回應,此案例乃我國致力提升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投保中心表達遺憾並嚴厲譴責此等情事。
大同公司本次股東常會將全面改選董事,針對經營權之爭,投保中心一向秉持中立立場,不涉入其間紛爭,惟若本次股東會涉有相關違法情事致影響股東權益,投保中心將於會中適時表示意見,積極維護股東權益。
關於媒體報導大同公司提告八家外資保管銀行和證券投資專戶(總計持有大同股權約20.55%),主張涉及違法陸資事。投保中心表示各該外資專戶有無中資疑慮,應由政府機關認定,目前相關單位刻正調查確認中,而股東權益之行使,包括參與股東會、行使表決權等,均不應受到阻礙。
投保中心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審慎評估並視需要提起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或撤銷股東會決議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