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香港立法會,4日傍晚三讀表決「國歌條例草案」,在民主派一片抗議聲中,最終以壓倒性的41票贊成、1票反對,三讀通過。香港政府預計12日,將法案內容,刊登憲報生效。
儘管民主派議員不斷叫罵 抗議阻擋主席梁君彥發言,草案仍在一片混亂中 完成三讀。
2017年 中國通過把「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後,港府在2019年向立法會 提交「國歌條例草案」 ,草案當中明訂要唱國歌的場合,而且在場人士都得肅立,不得有 不尊重國歌的行為,不當使用或侮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最高可處5萬港幣約台幣19萬的罰款以及判刑3年。而4日就在一片喧鬧中將本國歌法予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