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旺旺集團旗下品牌「水神」次氯酸抗菌液,遭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開罰,而業者連日透過媒體與廣告不斷攻擊衛福部與食藥署,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同時也是衛福部長陳時中在今天(12日)的記者會上主動拿出資料,針對媒體攻擊部分做出說明,並罕見直接表示,這是他最後一次回答相關問題。
陳時中表示,業者利用媒體所揭露的次氯酸水醫療器材許可證,是屬於另外一項產品,「水神」次氯酸抗菌液並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除了有誤導大眾的疑慮外,也不能宣稱產品「可抗菌」,因為必須要經過安全測試與品質管理,以確保產品的安全性。而面對媒體追問次氯酸水是否能噴手或接觸人體時,陳時中表示只有有醫療器材許可證的產品可以,如果沒有許可證,他不建議用在人體上,但也不會禁止。
另外,由於水神相關產品非屬醫療器材,也不是藥物,卻在廣告中提及「…居家、外出、口腔抗菌三合一…綠膿桿菌(燒傷或傷口引 起皮膚炎、肺炎、心內膜炎、敗血症、壞死筋膜炎)…白色念珠菌(口腔念珠菌病、女性陰道炎)…牙齦卟啉單胞菌(牙周病導致牙齒脫落)…口腔清潔抗菌…」等內容文字,意圖凸顯該產品「施用於人體」,具「預防、減輕、診斷或治療疾病、疾病症候群或症狀」功能,整體表現涉及違反《藥事法》第69條「非本法所稱之藥物,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或宣傳。」規定,因此裁處66萬元罰鍰。(照片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Yout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