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2002年12月台中后豐大橋發生一起安親班陳姓女老師墜橋案,當時陳女與男友王淇政,相約在橋上談判分手,結果陳女卻墜橋慘死,法官原本認定,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2人聯手將陳女丟下橋害命,依殺人罪判2嫌各15年、12年半定讞。
不過,2018年2月,最高法院審酌關鍵證人翻供,破天荒自為裁定准許全案再審,寫下司法首例,原已入獄的王、洪也因此獲釋,台中高分院今天(31日)逆轉,改判2嫌無罪,可上訴。而王淇政走出法庭時,眼眶泛淚與母親相擁,並換上白色「自由人」衣服,並表示感謝司法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