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今天(13日)表示,印尼農業部12日宣布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因此自今天下午2點開始,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以及防檢局在107年12月18日所制定的裁罰基準,入境旅客如果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第一次違規將裁罰新台幣20萬元,第2次裁罰100萬元,外籍人士若未繳清,則拒絕入境台灣。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表示,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週報指出,印尼農業部部長證實,印尼北蘇門答臘省出現非洲豬瘟疫情,但發生場數、發病豬隻頭數以及管控措施等都未詳細說明。基於防疫需超前部署原則,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早在今年9月6日時,就將印尼列入高風險地區,並啟動相關邊境防疫措施。今天則是將印尼列入非洲豬瘟疫情國家名單,只要自印尼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入境,就予以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