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今天(13日)召開記者會,針對遠航公告暫停營運一事進行說明,表示遠航沒有要停止營業,並希望民航局下午就能讓遠東航空復飛,讓遠航能讓即將到來的選舉與春節等重大期間,進行疏運的重大責任。不過遠航已經正式行文民航局,表示要停止一切營運,因此民航局12日就已經發出公文,依據民用航空法第48條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應於停業或結束營業前,提前送出結束營業計劃並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並於核准日起60日內停業或結束營業,如有停止營業事實導致嚴重侵害公眾利益,依民航法第112條,最重可處3百萬元罰鍰並報請交通部廢止其許可證。
另外,民航局也會移請檢方針對遠東航空負責人張綱維進行調查,並根據民航法第110條之3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2億元,因此如果遠航無法拿出資金,也無法處理好財務問題,想要立刻復飛恐怕有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