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去年10月發生的台鐵普悠瑪翻車事故造成18死,交通部加重3名台鐵前局長懲處,而第2波行政懲處也在8月拍板,新增了11個懲處,其中,司機員尤振仲懲處最重,被記1大過和2小過,因進入新馬站彎道前未減速;隔離ATP後未依照ATP管理要點採取相關因應措施;發車前之故障處理,違反出庫檢查程序規定。
至於是否廢止尤振仲的鐵路列車駕駛執照,則為交通部的權責,非台鐵局考成會的處理範圍。此外,運務處長也從1申誡,加重為2申誡,加重原因為運務處兼負督導責任。對此,台鐵局表示,第2波行政懲處名單共核定12人,若在加上去年12月底公布的首波懲處名單18人,共計28人,預計不會再新增懲處,除非普悠瑪案調查結果有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