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57歲的前立法院秘書長林錫山,被控2012年起,利用祕書長可決定資訊處採購案的職權,八度收受網遠科技2800萬餘元賄款,協助該公司取得總額近2億元的資訊系統採購案,且有2.4億餘元的不明來源財產。一審將林錫山判刑16年、褫奪公權6年;二審改判15年、褫奪公權5年。
最高法院今天(11日)駁回大部分上訴,只發回其中1件收賄300萬元的部分,其餘10個犯行判刑確定,總計刑度36年,林錫山確定要入獄,也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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