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值勤時遭刺身亡令人不捨,而警方執法時的保障也開始被關注,因為在火車上狹小人多的空間,其實是沒有辦法使用警槍的,但警方又有沒有其他的非致命性武器可以使用呢?而假如使用了,法律又能不能站在警方這一邊呢?
時事評論員 朱學恒警察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 施嘉承律師 陳又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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