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交通部3日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法規,自7月起駕駛人如果聽到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警號而不避讓者,除了原本的3600元罰鍰外,增訂若因此致人死傷,將加重處罰到6000元到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如果致人受傷的是機車,罰款從6千元起跳到9千元,致人重傷則罰2萬5千元到3萬7500元;小型車與小客車致人受傷則是從1萬起跳到1萬5千元,致人受傷從3萬5千元到5萬2500元;大型車致人受傷則是1萬5千元到2萬2500元,致人重傷罰4萬5千元到6萬7500元。而如果因為不避讓又肇事致人死亡,無論是哪種車種,都統一直接重罰9萬元,相關法規7月1日起實施。(圖片來源:翻攝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