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中國政府承諾讓香港「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也就是鼎鼎有名的「一國兩制」下,香港與中國的司法制度彼此獨立不干涉。但近期香港政府突然以一年多前的陳同佳案為由,提出修改逃犯條例,通過後未來就可將嫌犯移交到台灣或中國審理。消息公布後,立刻引起香港民眾劇烈反彈,為何香港民眾會如此反對呢?
中國黑手藉機伸入 白色恐怖降臨香港?
修改的逃犯條例中,擴充了證據的可接納性,也就是中國提供的證據可以被香港法庭做為參考。但問題在於中國資訊不透明,不少證據本身的來源不明,作為判案依據的話,可能會有中國政府為達成目的捏造證據的風險,過去不少維權人士就是被中國政府以類似模式入罪下獄,加上香港特首權力來源並非香港人民,而是來自中國北京政府,逃犯條例的修改,無疑嚴重威脅香港的法治人權,甚至連外國人過境香港,都很可能會被莫須有的罪名逮捕,因此才造成今天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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