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酒駕累犯陳瑞盈不知悔改,一犯再犯,造成許多無辜家庭破碎,引起社會不滿,提高酒駕刑罰的聲音越來越多,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酒駕致人於死等同故意殺人,應該嚴懲,因此法務部今天(27日)公布修法方向,將再犯酒駕致死的刑責提高到最重可處死刑,初犯酒駕致人於死罪,刑責也自現在的3到10年,提高到5到12年。
原本法務部一度研擬,要以酒測值0.75毫克作為一般酒駕跟酒駕殺人的分界線,但在聽取社會意見與邀集專家學者開會討論後,針對刑度與門檻調整並釋出草案,提交行政院。立委周春米表示,由於一審法院審理酒駕致死案,有高達72.7%判刑不到最低刑度3年,因此她認為問題並非出在刑度,而是法官對酒駕大多輕判,因此法務部的修法版本,將最輕刑責提高,如果法官遇到個案有減刑事由,則可以依照刑法第59條減刑。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認為,此舉雖然能避免法官判刑過輕,但因為牽涉法官裁量權的問題,司法院可能會有些意見,草案不見得能輕易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