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被稱為「惡房東」的女子張淑晶,2014年3月和友人黃鐸,指派一名廖姓男員工,到新北一處正在裝潢的套房,安裝冷氣機,卻沒提供安全繩、安全帽等措施,導致廖男踩破老舊遮雨棚,從2樓摔到1樓,顱內出血送醫不治,廖的子女憤而提告,求償473萬餘元。
對此,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定張、黃是廖的僱主,在廖男施工時,未提供防墜設備,違反《勞安法》、《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等規定,今天(12日)判2人應連帶賠償共182萬餘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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