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富少李宗瑞涉嫌自2009年起,先後於台北市夜店撿屍多名喝醉的女性,帶回位於信義區的豪宅性侵、偷拍,法院日前針對民事部份,已先判處李宗瑞需賠償其中9人共1225萬元,今天(21日)最高法院則是針對另外7名被害人駁回上訴,判李宗瑞必須賠償7人合計1525萬元,加上前案,共須賠償2750萬元,另外還有2案尚在審理。
至於刑事部份,法院日前也針對11名被害人提告,依妨害秘密罪、乘機性交罪判處李宗瑞20年徒刑定讞。另外9名被害人部份,則是最高法院在今年8月判處39年2月徒刑定讞,目前李宗瑞正在台北監獄服刑中,刑案部份已全數定讞。(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