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國民黨籍前立委張昌財13年前被控,關說施壓證期局,不調查上櫃公司太萊科技炒股案,最高法院認定張昌財向業者收賄18萬元,今天(24日)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5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定讞,且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2005年檢調介入調查,發現立委張昌財及何政鋒等人,曾在飯局中謀議聘張昌財為顧問,事後張多次向證期局施壓,企圖擺平證期局,使太萊炒股案免於被調查,並從中收取賄賂,因此將張一併起訴。(圖片來源:翻攝自立院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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