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前雲林縣長張榮味在任內於2002年間,涉林內鄉垃圾焚化爐收賄弊案,與廠商達和環保公司約定好收賄3000萬元,結果錢沒到手,就被檢調查辦,纏訟14年,昨天(4日)以期約賄賂罪判8年定讞。
對此,張榮味女兒、前立委張嘉郡表示,判決令人心寒,並提出3點質疑,稱父親從未收過任何一毛錢,法官卻只採信汙點證人一面說詞,砲轟是司法凌遲。(圖片來源:翻攝自張嘉郡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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