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新聞網/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修正草案,現行用路人拒絕臨檢逃逸,導致交通警察或值勤人員受到傷害或死亡,從裁罰3萬到6萬元,提高到9萬到15萬元,若5年內再犯,則直接開罰15萬元罰鍰,並要接受交通安全講習。(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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